第五届山东省道德模范姜恩兰
第五届全省道德模范表彰会在济南召开,评选表彰活动通过群众推荐、媒体公示和公众代表、省文明委成员单位、评审委员会投票评选,由省文明委审定,决定授予60人“全省道德模范”称号,授予131人“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”。胶州市铺集镇张家屯村村民姜恩兰获诚实守信道德模范。
姜恩兰:胶州市铺集镇张家屯村村民
手术前嘱咐儿子还债
上世纪八十年代,姜恩兰跟丈夫一起靠摆摊、开饭馆,慢慢富裕起来。后来,丈夫投资办企业失败,一病不起,2004年去世,给家里留下115万元的债务。
面对巨额外债,姜恩兰没有逃避,她经营着小饭馆,一个人既当厨师又当服务员,一点一点地攒钱还债,凑齐200元、300元就还一点儿。日积月累,姜恩兰一共还了90多万元的债务。
眼看苦日子就要熬出头了,去年5月,姜恩兰被查出患有心肌梗死、劳力性心绞痛等多种疾病,高额的手术费再次让她陷入困境,她只好将小饭馆转让出去,在家静养。这时候,许多债主被姜恩兰的守信、要强所感动,主动放弃债务,有人还多次向她伸出援手。
在去医院做手术前,62岁的姜恩兰把两个儿子叫到跟前,把所剩的20多万元债务平均分给他们,叮嘱他们万一自己发生意外,一定要继续还债。(胶州市文明办)